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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健身房“跑路“乱象或抬头 消费者担心成“牺牲品“图片说明:2016年12月4日,会所门口张贴有告示称会所因改造装修之故需暂时关闭3个月,原有会员服务事项予以顺延。
原标题:小区健身房忽易主合同纠纷难解决 消费者担心成“牺牲品” 近期健身房“跑路”乱象或抬头
据《青年报》报道:健身深受年轻人喜爱,但去年年底不断出现的健身房“跑路”事件却再次折射出这一行业的诸多问题。近日在闵行一小区,会所内健身房再起风波。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其公司此前承包了某小区会所的健身培训业务,但不久前其公司却被小区开发商“强行解约”并被从会所中“赶走”。而面对各执一词的两方,部分此前购买了健身房培训课程的学员也担心,自己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陈先生称,涉事会所所在小区名为一品漫城,此前会所由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去年6月1日,上海隽熙体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熙公司)与该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合作协议。根据陈先生出示的合作协议文本显示,双方合作期限为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合作期间,甲方(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视乙方(上海隽熙体育咨询有限公司)为会所培训的唯一合作对象。在合同第六条也注明: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
据陈先生回忆,去年11月,公司突然听说会所经营权已经被开发商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公司)包给了一家第三方公司,而一家名为“格莱博健身”的健身机构也将入驻会所取代隽熙公司提供健身培训服务。陈先生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涉嫌重复签合同,属于违约行为。陈先生还称,会所自11月22日起便被一批安保人员控制,隽熙公司的工作人员和会员均无法进入会所。
对于陈先生的说法,小区物业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高经理表示,此前一品漫城俱乐部一直由开发商鹏欣集团的酒店事业部经营,去年4月份经营权才移交至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到了去年11月开发商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合同,将经营权承包给了对方。高经理称开发商在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之前,已经同隽熙体育咨询有限公司解除了合约,不存在所谓的“重复签合同”的违约行为。
而对于部分向隽熙公司购买了课程的会员来说,隽熙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也导致他们无法进入会所内锻炼。去年12月4日,会所门口张贴有告示称会所因改造装修之故需暂时关闭3个月,原有会员服务事项予以顺延,落款日期为11月23日。格莱博健身的郑经理表示,已办理会所年卡的会员可选择退款或继续持有,对于继续持有的顾客将顺延年卡有效时间3个月。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的朱律师表示,解约函确实已于去年12月2日发出,解约原因有两个,其一是上海隽熙体育咨询有限公司不具备游泳培训资质,但对方却在会所内开展游泳培训,存在安全隐患;其二是开发商发现上海隽熙体育咨询有限公司在租用会所期间存在转租行为。朱律师随后向记者展示了其用手机拍下的一份租赁合同,其中甲方为上海隽熙体育咨询有限公司,乙方为上海康塑健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合同显示甲方将会所内游泳池的一部分出租给乙方用于开展游泳培训。
朱律师表示,是隽熙方面违约在先,因此开发商与其解约。那为何当初签订合作协议的是物业公司,发出解约函的却是开发商呢?对此朱律师表示,会所内业务的承包租赁合同应由会所的产权方即开发商来签订,物业公司与隽熙方面签订的合作协议其实应认定无效。“物业公司和隽熙在这件事上都有一定责任。”朱律师称,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再追诉此前已经履行的合作协议部分,但是在隽熙公司收到解约函后,将不再承认其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的合法性。隽熙公司负责人陆先生则表示,公司从未与第三方签订过转租合同,“我们已着手起诉鹏欣公司伪造合同。”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尽管隽熙公司、小区物业、开发商三方对于会所的纠纷仍各执一词。但是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格莱博健身已于去年12月9日开始进行会员卡预售,比会所正式开放的时间提早了近3个月。小区居民周先生担心,如果未来隽熙公司打赢官司,格莱博健身可能会“跑路”,办年卡会员的利益恐得不到保障。“不管谁赢,最后受损失的还是消费者。”
纵观如今的健身行业,周先生的担忧不无道理。去年12月1日,南京西路上一家名为唤潮健身的健身房突然关门停业。据消费者反映,该健身房之前人气一直很高,“晚去都抢不到跑步机”。但在11月30日晚,突然传出健身房要关门的消息,12月1日一早便大门紧闭。有消费者称,事先未接到任何通知,商家直到关门前几天还在销售健身卡,不断吸纳会员。最“倒霉”的消费者甚至在关门4天前才被劝着办了5年期的健身卡。尽管随后该健身房的运营方称由于负担不起店租而关门,并表示将在45天内返还健身卡内余额,但不少消费者对其“临关门还大肆推销年卡”的行为十分不满。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健身行业的不正规由来已久,目前50%以上的健身房都在倒闭或处于倒闭边缘,而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多数健身房经营者没能很好地管理资金。“健身行业本身就是预售行业,收入大多来自七、八月份的旺季,到了淡季则是大量的人员能耗支出和房租支出。很多健身房只看单月账面数字,比方旺季的时候他单月进账一百万元,支出20万元,他就理解为单月盈利80万元,但实际上所有的款项都是预售款,到了淡季大量的支出都要靠旺季这部分收入来支付。”对方表示,年末是预售淡季,而一旦资金链断裂,健身房很难有后续资金补位,是“跑路”高发期,消费者往往成为最大受害者。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预付卡消费投诉达到2.93万件,其中健身行业投诉量高达27.3%。投诉问题也主要集中在商家擅自终止服务、关门跑路等,有的甚至将预付卡作为非法集资、恶意欺诈等圈钱的手段。
去年6月份,本市丹吉健身一夜之间多家门店关门,超过4000名办理了会员卡的消费者遭受损失,而此前该健身房也曾被媒体曝出办卡后8个月不开业不退款。一位曾在丹吉健身工作过的员工透露,如今虽然已经进入法院申请执行赔偿阶段,但由于对方公司已申请破产,且法人名下无房无车,基本索赔无望,只能申请国家补助。“仅我们员工每个人就损失了几万元,几千名消费者损失可能更大。”
而事实上,虽然像丹吉健身这样直接“跑路”的案例并不多见,但更多的健身房会采取更隐形的转让模式。“有些健身房为了明哲保身,在实际经营前就开始进行预售,根据卖卡获得的资金量,决定店面的装修花费等等,如果他经营需要200万,但他卖卡只卖了100万,他可能就开始考虑自己怎么撤退,或者是找下家接盘,如果实在没辙,也有直接撒手跑路的。”
记者还了解到,健身行业的主要收益来源于售卖健身卡和私教培训。为了吸引顾客,许多健身房都会在正式营业前进行所谓的“低价预售”。“健身房会把价格压得很低,比如十年每年一千块钱B体育官网,有些以前甚至还卖过终身卡。但是他收的是十年的钱,健身房可能只开三个月。”该业内人士还表示,最极端的情况下甚至会有健身房“空手套白狼”,用预售的钱去做装修,甚至会用来购买健身器械。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铭律师指出,对于预付费用办卡,并以相应折扣的方式促销,法律法规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其属于违法行为。健身房通过预交金额越多折扣越大的方式针对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忽视风险因素。消费者如果产生纠纷,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特别是当出现霸王合同,以及不合理消费等情况,可要求消费者协会曝光,防止更多受害者。如发现关门跑路的,应及时报警,在固定证据后,寻求民事途径解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